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

『祈求,就得著』

在我初信主的時候,教會有一個70多歲的婆婆,她家境清貧,與她的一個孫女住在臨屋區。我還記得她很愛主,常常為主作見證,她每天都會禱告讀經,每星期教會的祈禱會,她也必會出席。後來她對我作見證的時候,我才知道她是文盲,報章、書本上的文字,她一概看不懂;但她很想認識神的話,她禱告神,讓她能看得懂聖經裡的文字,讓她能明白主的教導;她渴求明白神的真理,她不斷為此祈求。很奇妙,不久,她竟能開始懂得聖經裡的文字,她可以每天讀神的話語。婆婆每一次讀經的時候,當我坐在她身邊的時候,都能聽到她一字一字的讀出,沒有錯漏;聽到她讀聖經的時候,實在不得不讚美主的奇妙,確實主是—聽禱告的神,祂奇妙地回應婆婆的禱告。


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、 尋找,就尋見、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
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、尋找的,就尋見、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
(馬太福音七7, 8)


在這兩節經文的教導是耶穌命令門徒要禱告及尋求神,並必因著人向祂的祈求及尋找,祂必應許他們所求的,上帝必要善待那些禱告及尋求他的人。主給我們的應許,祈求的就得著;尋找的就尋見;叩門的就給他開門;神要將好的東西賜給求祂的人,這是天國的定律,神應許人祈求就給,人尋找就必尋見、人叩門就必給他們開門。


上帝要我們有這樣的祈求:

1. 神給我們的命令

“求”、“尋找” 、“叩門”的三個動作在原文的時態顯示是「持續不斷」的,並且是命令句,是神給我們的命令。所以應該翻譯成為「你們祈求、你們尋找、你們叩門」。


2. 神給我們的應許

“得著” 、“尋見” 、“開門” 這三個動作在原文的時態是「被動」時態,就是「神給 予」、「神開門」的意思。


神要求、命令我們作出持續不斷或重複性的動作→祈求、尋找及叩門。所以,經文可這樣理解,“我又要告訴你們,你們祈求,要不斷地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要不斷地 尋找,就尋見。叩門,要不斷地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”


這2節經文教導我們要不住地禱告。耶穌用了三個例子說明,作父親的,誰會有兒子求餅給石頭呢?求魚給蛇呢?求蛋給蠍子呢?耶穌用這些的例子告訴我們禱告必蒙垂聽 “天上的父,豈不更將好東西賜給求祂的人嗎?”


所以弟兄姊妹,不要再認為禱告可有可無、我沒此需要、我什麼也可以做得到。今天,聖經再一次的告訴我們,主命令我們『』祈求,並應許我們就得著。 憑信心仰望我們的主,按著祂的旨意,放膽禱告祈求祂吧!正如婆婆的禱告,神奇妙地應允她,祂的應許必永不落空,在祂裡面沒有難成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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